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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鸣谢办法

  发布日期:2020-03-31  浏览次数:

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热诚欢迎社会各界为内蒙古民族大学的教育事业捐资。对每一位关心支持内蒙古民族大学的朋友,我们都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捐赠金额累计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内蒙古民族大学杰出教育贡献奖”,捐赠人可聘为本基金会名誉理事,在校内为其设立纪念物,通过新闻媒介报道消息;

(二)捐赠金额累计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内蒙古民族大学突出教育贡献奖”,捐赠人可聘为本基金会名誉理事,在校内刻碑纪念,通过新闻媒介报道消息;

(三)捐赠金额累计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贡献奖”,在校内刻碑纪念,通过新闻媒介报道消息;

(四)捐赠金额累计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纪念奖牌及捐赠证书;

(五)捐赠金额累计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者,颁发纪念奖章及捐赠证书;

(六)其他捐赠人,无论捐赠金额多少,均颁发捐赠证书;

(七)所有捐赠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可优先享用内蒙古民族大学的教学、科研等资源,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