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资助项目提交材料目录
一、捐赠方、受赠方与基金会协商出具的资料:
1.捐赠方与基金会签订的协议书;
2.根据捐赠方意愿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成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3.拨付资助款前基金会根据受赠方提供资料出具的资助决定。
二、受赠方(涉及学院或单位)执行项目所需提供资料:
1.受资助人员填写申请表及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召开评定会议记录或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会议记录;
3.受资助人员名单汇总表;
4.网上公示名单及网址(可在基金会网站);
5.开展资助活动发布的新闻名称及网址(可在基金会网站)。
三、以上资料提交齐全后,基金会项目管理科出具证明方可履行财务手续拨付资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