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春晖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公示
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春晖助学金助学金实施细则》对2024年度拟资助学生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核、评议,会议讨论通过春晖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现对拟资助学生进行公示。
一、 公示名单
序号 | 学院 | 专业班级 | 姓名 | 金额(元) |
1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3级新闻学2班 | 阿如娜 | 4000 |
2 | 体育学院 | 2023级体育教育一班 | 张晶 | 4000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3级思想政治教育一班 | 王苏慧 | 4000 |
4 | 蒙古学学院 | 2023级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苏日古嘎 | 4000 |
5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2023级电子信息一班 | 折文龙 | 4000 |
二、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天(2024年3月13日-15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受理办公室:霍林河校区励志楼511室(基金工作办公室)
受理电话:0475—8313293
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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