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实施细则 |
附表1:“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推荐表附表2: “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同班同学联系表 |
浏览次数: 318 上传时间: 2016/9/5 16:46:01 |
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和《“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助学金的来源及宗旨 “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由企业捐资设立,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助学金的使用 (一)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在籍全日制(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 (二)资助名额:每年15名。 (三)资助标准:每人人民币12000元。 (四)资助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学杂费、生活费困难; 2、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申请时综合排名处于所在班级前1/2;上一学年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得申请); 3、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受纪律处分; 4、生活俭朴,无不良行为或嗜好。 5、申请人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省)级助学金或社会捐赠。 三、评选程序 1、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可自愿提出受助申请,并将个人书面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学生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申请人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资助条件从申请学生当中筛选推荐拟资助学生1名,拟受资助学生如实填写《“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推荐表》报基金会办公室。(可到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网站下载) 3、确定资助对象。本基金会从各学院推荐名单中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4、公示。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基金会网页和各学院公示一周。 四、资金管理 1、捐资企业委托内蒙古财经大学解祥华、赵俊岚教授对资金进行管理。每个受助学生需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卡账号(不能使用信用卡)。9月下旬基金会将受助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报送企业助学金管理人,资金管理人向捐资企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2、发放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人民币12000元。2016年10月和第2017年3月,助学金管理人分别将下半年(9月至转年2月)和第二年上半年(3月至8月)助学金直接转到受助学生账户,不通过其它部门代付。 五、违规处理 捐资企业、助学金管理人及我校教育基金会对接受本助学金学生的经济状况和助学金使用情况有监督权,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资助金使用不当,将收回助学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 9月7 日; 2、学院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 9月9日; 3、公示时间:2016年 9月12日--18日。 七、上报材料 各学院将推荐资助学生《“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同班同学联系表》、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材料报送地址: 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行政楼511室 联系电话:0475-8313293 ) 附表:1.“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推荐表 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6年09月05日 |